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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断卡”行动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1-03-16点击数:


各单位、部门:

根据全国全省“断卡”行动部署会精神及《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开展“断卡”行动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保函〔2021〕2号)文件要求,为持续深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,有效遏制金融诈骗向校园蔓延的高发势头,有力阻断金融违法链条,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,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,结合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实际,决定开展“断卡”行动工作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目标

加强和防范出售、出借“两卡”行为;提高师生防诈防骗意识;坚决遏制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向校园渗透趋势,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。

二、工作范围

(一)“ 两卡 ”定义 : “两卡”指广义上的两卡,包括:手机卡、物联网卡、流量卡等;个人银行卡、对公账户及结算卡、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。

(二)各单位(部门)针对所属教职工、学生开展清查。清查内容包括:手机卡、银行卡、QQ号、微信号、支付宝账号等需要实名认证的账户,是否存在售卖,或者转借、出租给非亲朋好友使用现象。

三、工作措施

(一)积极开展一次专题警示教育。各单位(部门)要通过会议(班会)、宣传海报、线上新媒体宣传等方式,迅速组织一次全方位的“断卡”宣传教育,开展防范提示提醒,明确告知参与操盘、出租出借买卖个人银行卡支付账号、电话卡等违法违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后果,以及防范对策。

(二)集中开展一次摸底大排查。各单位(部门)要集中开展一次以出租出借买卖个人银行卡支付账号、电话卡为重点的大排查,全面掌握相关数据,并将有关情况报保卫处。

(三)主动开展一次卡注销行动。积极引导师生树立正确金融观,注销一批停用、不用的“僵尸卡”, 及时告知社会危害,以防被犯罪分子利用,提高法律责任意识。

(四)切实开展一次防电信网络诈骗“回头看”。各单位(部门)要在结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基础上,结合相关警示案例,再次加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,坚决杜绝电信网络诈骗侵袭校园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单位(部门)要高度重视“断卡”工作的重要性,尤其是对前金融诈骗在教育系统蔓延的苗头趋势要有清醒认识,坚决克服不理解、轻重视的情绪,切实将本次“断卡”行动落实到位。

(二)各单位(部门)要逐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,将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、宣传、教育、整治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,确保宣传整治工作常态化、制度化。



中山校区管委办公室(保卫处)

2020年3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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