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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校区应急值守制度
发布日期:2021-09-07点击数:

为进一步做好中山校区应急值守工作,维护校园安全稳定,特制订本应急值守制度。

一、应急值守总体要求

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,应急值守人员必须明确职责,落实责任,妥善安排,保障校区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。

二、应急值守工作原则

严谨高效、有情必报、快速反应、安全保密。

三、应急值守适用时期

重要节假日期间、重要敏感时期、上级确定的重点防护期、重大突发事件期间、其他特殊时期。

四、应急值守基本要求

(一)坚持校领导带班、专人值守制度,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的领导和情况通报工作。

(二)严格坚守岗位,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,不得擅自离岗、脱岗,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,须请示领导同意,妥善安排。

(三)保持信息畅通,应急值守期间,带班校领导和值守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,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、处置及时,不得误报、迟报、瞒报、漏报。

五、应急值守人员职责

(一)保持高度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,认真履行应急值守职责,坚守岗位,遵守值班纪律。

(二)贯彻落实各级指示精神,做好来电来访的接洽工作,办理签到手续。

(三)定时巡查有关重点要害部位、重要守护目标以及有关隐患源、可疑人物,确保安全。

(四)注意掌握收集重要动态信息,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向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,并采取必要的紧急应对措施,发挥临时协调联络中枢作用。

(五)遵守保密纪律,严格保密措施,严防失泄密事故。

(六)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
六、值班时间、地点

(一)节假日:上午11:00-第二天上午11:00,地点:校园治安监控室(实训楼E104),值班电话:0760-89911456。

(二)非节假日:早上8:30至第二天早上8:30,地点:值班人员本人办公室。

七、各类应急联系人及电话

(一)治安消防事故。中山校区管委会办公室(保卫处)黄贵明主任,电话:13600472196。

(二)学生突发事故。学生工作部(处)陈晓兰部长,电话:13760748725。

(三)后勤保障及卫生医疗事故。后勤基建处朱树牛处长,电话:13611484790。

(四)实训设备事故。实训中心赵国信主任,电话:13710589429。

(五)网络事故。信息化建设处:吴刚汉处长,电话:13822192086。

(六)驻校民警:谢柏富警官,电话:15089922803。

(七)保安公司:周伟队长,电话:17688467135。

(八)物业公司:蒋涛经理,电话:18825409916。

(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山校区应急值守管理的通知》(粤理工综函〔2018〕13号)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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